【第1503期专栏】组合投资策略--MOM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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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M,又称“管理人中的管理人”,由罗素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创立,后被各国资管机构广泛采用。总体而言,MOM模式通过投资管理人研究、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组合动态管理,将风格迥异的管理人与多元资产集中于同一种产品之中,能够有效分散风险,保持收益稳定。因此,MOM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是是“资产多元、风格多元、投资管理人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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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MOM模式下,母管理人负责制定总体投资目标,并对子管理人所提供的投资建议进行决策及实施风险控制。而子管理人则对标的资产进行研究,提出合理的资产配置策略。因此,在MOM模式下,子管理人的投研能力决定了基金的收益水平,选择风格稳健且能创造超额收益的子管理人变得尤为重要。通常,长期获得稳健收益相比于短期风格激进的管理人更能获得青睐。

  虽然FOF与MOM同属于组合投资策略,但相比之下MOM模式具备一些独有的优势。第一,MOM母管理人对于子管理人的控制能力更强。在FOF模式下,母基金投资于子基金,母管理人与子管理人处于平等地位;而在MOM模型下,母管理人通过选择与雇佣子管理人,来实现投资目标,对子管理人的约束性更强。第二,FOF模式存在双重收费的弊端,但MOM模式的管理费由母、子管理人共享,不存在双重收费。第三,FOF模式下,母基金只能投资已经发行的基金产品,MOM模式下的投资可根据经济周期、投资风格、基本面等灵活调整。

  《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的核心要点之一便是消除多层嵌套,这对于长期依靠通道、委外业务的银行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资管新规》允许已经投资一层资管产品的资管产品可以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为FOF模式与MOM模式的发展留下了空间。目前,银行理财面临净值化转型的压力,而MOM模式一方面能够通过大类资产配置,稳定理财收益,更能为投资者所接受;另一方面,银行能够保留资产配置决策权及选择管理人的权利,同时享受优秀管理人的市场化投研能力,对于研发实力较弱的中小银行而言,是一项两全之选。

  12月6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试行)》,MOM模式再次引起各资管机构的关注。《指引》明确将子管理人界定为投资顾问,划清了母、子管理人的职责边界,也强调了母管理牢牢掌握风控大权,而投资顾问只能提出投资建议,不能直接下发交易指令。目前,只有部分基金及券商小范围采用MOM模式,《指引》的落地或将让理财资金等大资金方加快布局,抢占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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