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8期分析专栏】融资类信托资产规模持续下滑,升级转型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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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托业协会在近期公布了2016年信托行业的主要业务数据。截至2016年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到20.22万亿,同比增长24.01%,信托行业正式大步踏入“20万亿时代”。其中,融资类信托资产余额4.16万亿元,比年初减少843亿元,同比减少1.98%,余额占比20.59%,规模和占比持续下降。作为信托机构业务中最为稳定和主流业务模式的融资类信托,依旧面临着较大的发展困境。而资产规模的下降,更多的行业风险也会随之暴露出来。

信托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三季度末,信托业的风险项目数量为606个,规模为1418.96亿元,比二季度末1381.23亿元增加37.73亿元。而在2015年同期,信托行业风险项目有506个,规模为1083亿元,单体信托项目所面临的风险正在上升。

在经济下滑压力较大的宏观经济背景下,企业融资意愿降低是融资类信托资产规模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资产规模的下滑而信托业务风险的上升,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对于融资类信托,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新的市场条件下如何进行风险管理。

信托是金融创新与金融体制改革的排头兵,融资类信托的诞生及发展壮大,弥补了传统商业银行信贷模式在信贷供给上的体制性约束及风险偏好较低的缺点,充分发挥了信托模式对于交易结构设计的灵活性、对投前投后管理的专业性、可满足信贷需求多样化的特点。

信托公司是融资类信托的全程参与者与投融双方的中间人,应当充分扮演好信息中介的角色。对于主动管理类的融资类信托来说,融资方的兑付风险管理应当放在首位,如何保障项目风险在事前尽职调查时被充分揭露,构建的风险评估体系是否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投后管理能否充分保障融资方的到期兑付能力被充分揭示。以暴露出来的违约兑付事件来看,或多或少均有以上的不足。

融资类信托业务作为信托公司的主要业务类型,有充分满足融资方的融资需求和投资方的产品需求的意愿,因此在符合监管要求的情况下,难言对客户进行挑肥拣瘦。融资方所处的行业不同,其表现的行业风险特性不同,如房地产受到政策影响较大,煤炭钢铁等周期性行业与其内在的周期推动因素变化情况有关。因此,为了满足不同层次结构的投融双方需求,同时也为了实现信托公司与信托计划进行风险隔离的作用,灵活贴切于各细分业务行业的动态风险管理策略最为适宜。

此外,改善融资类信托的业务结构,也是个不错的可选项。在房地产债权信托监管趋严、名股实债模式法律风险较高的市场条件下,又恰逢消费金融的兴起,可适当开发如消费信贷类的融资类信托业务。对于该融资类信托的开展,合作的消费信贷经营企业的选择尤为重要,其对信托计划承受的整体风险水平有直接影响。同时,优质的消费信贷经营企业在消费场景开发、优质信贷客户获取及风控体系构建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信托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建议尽职调查时侧重审查其消费信贷场景开发渠道及能力、风控管理水平、贷后管理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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