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期分析专栏】金融租赁公司牌照受追捧

分享:

截至2016年末,国内已开业的金融租赁公司总数达56家(不包括3家金融租赁专业子公司),近3年合计有34家金融租赁公司获批开业。金融租赁作为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一种金融工具,其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社会投资和调整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银监会数据,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已开业的52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达1.94万亿元,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82.25亿元,行业不良租赁资产率0.93%,拨备覆盖率251.23%。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三季度末,金融租赁行业通过售后回租方式为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余额为1.46万亿元,通过直租为企业设备投资提供融资的余额为3405.07亿元。此外,中小微企业租赁业务余额为7264.66亿元。

以商业银行、险企、AMC为主的各类金融机构对金融租赁牌照青睐有加。56家金融租赁公司中,有39家为银行参控股。其中,12家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起设立,20家由城商行发起设立,7家由农商行发起设立。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主要是出于综合化经营、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的考虑。由于分业经营的金融监管状态及利率市场化的深入,银行只能通过发展各类业务牌照,减少对传统信贷业务的依赖度;从财务上来说,银行也可将部分贷款转为租赁,增加表内信贷规模。

此外,地方银行因异地分支机构设立受阻,转而依托于金融租赁业务实现曲线跨区域经营,拓展异地业务。因此近年金融租赁公司多由地方银行发起设立,拟投资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也多为地方银行。

对险企来说,险资长期的投资需求及对稳定回报的要求,与租赁行业的资产期限、现金流分布都颇为一致,适于对接险企负债端;险企亦可在产品端为租赁业务提供保障服务。据了解,目前已有安邦人寿、太平人寿、中国财产再保险分别参股金融租赁公司,且持股比例较大。

如何拓宽长期资金来源是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考虑问题之一,银监会针对这一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并支持行业专业化发展。银监会也不断丰富金融租赁行业的资本补充渠道,支持金融租赁公司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缓解资本约束压力以及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已批准3家金融租赁公司分赴香港H股、A股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还需考虑的一个问题是:探索培育多元化盈利模式,从利差收入为主向经营性租赁收入、残值处置收入、咨询服务收入拓展。金融租赁公司需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企业规模、财务实力以及管理能力,不断优化市场定位,探索通过组建专业团队、设立事业部或专业子公司等形式,深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领域,着力差异化经营,特色化经营,专业化经营。

  欲获取报告全文,请联系我们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