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伴随着产品净值化转型,银行对于投资者教育的重视度日渐提高。从监管层面看,近年来资管行业发布的一系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与投资者教育指引文件,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银行在当前投资者教育问题中理清方向。
较早的关于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的监管文件可追溯至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该意见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与投资者相关的制度;二是完善纠纷、处罚、赔偿解决机制;三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监管与打击力度;四是强化投资者教育、完善投资者保护体系。由于中小投资者相对于机构和大股东处于弱势,这份文件重点是通过一系列举措,让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真正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018年4月出台的“资管新规”建立起了大资管的统一监管标准,其中关于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的部分论述,简洁明要,起到了提纲领擎的作用。其中一方面重申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另一方面,投资者教育应以打破刚兑为目的和方向,这样才能为产品净值化转型奠定客户基础。随后9月的“理财新规”在投教和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论述与资管新规一脉相承,并进一步细化贴合银行理财实际。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中,需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在产品环节,需要机构明确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
此外,其他资管行业的投资者教育监管与指引也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证监会在2018年6月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在投资者分类方面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这与银行理财的监管思路相同;在产品分级方面,办法里面对产品分级时应综合考虑的内容和需要审慎评估的情况做出了说明,如存在杠杆交易、没有公开交易市场、结构复杂、跨境等高风险因素的产品需要谨慎评估产品风险等级。这对于银行资管中的产品分类与投资者分类具有较高的参考意义。
最近,2019年5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投资者教育工作指引》是一份针对投资者教育的专门指导文件,其中非常详细的对投教工作的(读PPT)主要目标、原则、内容、方法方式等做出了指导。指引提出应当以贴近市场、贴近大众的方式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深入了解投资者需求,创新投资者教育方式方法,提供差异化投资者教育服务。还建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如投资者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的督导制度和考核制度等。这对于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投资者教育相关的管理机制和制度流程是一份有用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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