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2期专栏】资产证券化研究之——近期监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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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未来经营收入类资产证券化监管标准

2019年4月19日,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资产证券化监管问答(三)》,对未来经营收入类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所属领域作出明确限定,要求仅具有垄断性质或政策鼓励类行业及领域的原始权益人融资,限制电影票款、不具有垄断性和排他性的入园凭证、物业服务费、缺乏实质抵押品的商业物业租金等类型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监管细则的出台,在防范业务风险、规范市场运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对基础设施领域的金融支持。

PPP、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项目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调细则发布

2019年6月2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企业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和《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细则》。重点关注基础资产涉及的交易合同,应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同时,加强对现金流归集账户的核查力度,确保专项计划能够建立相对封闭、独立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机制,保证现金流回款路径清晰明确,切实防范专项计划资产与其他资产混同以及被侵占、挪用等风险。此外,协会还表示后续还将按“成熟一类制定一类”的原则,继续制定、发布其他大类资产尽职调查工作细则。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获支持

2019年6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1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进计划》。鼓励信托公司综合运用股权、债权、产业基金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业务;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开发适合知识产权的信用担保产品,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的支持力度;鼓励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雄安新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

同年9月11日,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兴业圆融——广州开发区专利许可资产支持计划”成功发行,标志着我国首支纯专利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成功落地,为解决我国民营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题提供了参考指引。

保险资管支持计划实施“初次审核、后续注册”

2019年6月2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产品注册,即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首单资产支持计划之后发行的支持计划实行注册制管理。资产支持计划审批制度的改革,提高了产品的发行效率,利于市场增加产品供给,提升了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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