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业务合作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资管产品投资配置其他机构发行的产品;二是将资金委托给其他机构代为投资管理;三是由其他机构充当投资顾问角色,为投资管理提供策略和建议。
过去机构间的合作以嵌套投资、委外业务为主,嵌套投资模式中又大多为规避监管为目的的通道业务为主。资管新规下发,对产品嵌套、委外合作业务模式做出新的要求,一是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二是委托机构需切实履行投资管理职责;三是实现穿透式监管。严监管背景下,以通道业务来实现监管套利的业务合作规模已逐渐萎缩。
在整体监管体系强调回归本源的背景下,各类机构需更加重视自身的优势,尤其是其他类型机构难以复制的核心优势,以此为出发点,抓住大资管业务的核心,大致业务合作逻辑如下:
银行
客户基础为其核心优势,牢牢把持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但以债权类资产为主,对于大多数银行并不见长的权益类、另类资产,通过寻找基金、私募、券商、信托等机构投资合作的方式逐渐拓展自身投资领域。
券商
权益类资产(股票、股权)投资业务积累的经验是其他机构难以撼动的优势,在通道业务已急剧萎缩的背景下,券商资管应集中自身优势协助银行等其他机构,为他们筹集的资金提供权益类资产投资服务。
公募基金
在统一的行业监管大环境下,公募基金在产品运作、投研实力等方面具备先发优势,基金公司可凭借这一优势,为银行、信托等机构提供资产投资管理服务,尤其在FOF、MOM模式逐渐兴起的背景下,公募基金未来仍有较大业务机遇 。
信托
核心优势体现在财富管理业务,未来信托可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同探索产品创新的新领域,为高净值客户提供最为全面的财富规划与管理服务,比如,和保险公司合作发行保险金信托。投保人买保险,同时和信托机构签订信托合同,把信托作为保险的受益人,把自己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作为信托的受益人。如果触发了保险的赔偿条件,获得大笔的赔偿金,那么这笔赔偿金就将进入信托计划,由信托代为管理,实现保险赔付金保值增值的目的。
欲获取报告全文,请联系我们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