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5期专栏】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市场供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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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流通股、限售股或非上市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金融机构(银行、信托、券商等)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股票质押分为场外和场内两种模式

  股票质押分为场外质押和场内质押两种:场内质押,即券商操作的标准化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申报、登记、交收、处置等标准化业务处理服务;场外质押中股票质押由信托、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子公司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登记,质权自办理登记之日起设立。

  股票质押业务的市场供给情况

  我国股票质押业务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2013年之前,银行和信托公司主导股票质押融资市场,其业务总市值占比高达91.20%。2013年,上交所、中证登联合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证券公司开始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这一创新场内业务,其市场份额快速上升,至2017年底质押业务市值占比达66.52%。

  受2018年新修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影响,场内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受到强化,证券公司场内质押业务急剧压缩,部分场内份额向场外转移。银行和信托主导的场外股票质押的市场份额扩张明显,其市场份额占比扩充四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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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质押业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从全市场质押标的板块结构看,中小企业更有进行股票质押的需要。尽管主板市场中大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公司数量和市值在绝对值上居第一位,但各版块股票被用于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的比重看,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中股票被质押融资的公司数量占比均在70%左右,主板市场公司中该比重仅40%。

  主板市场企业大多资质较好,融资渠道通畅,且主板市场中国有企业股票质押融资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多为处于成长期的中小企业,一方面出于业务发展需要有较强烈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该类企业规模相对小、经营风险高,间接融资、债券融资等融资渠道受限,因而更有意愿通过相对便利的股票质押业务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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