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非标业务发展,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资管新规对于非标资产期限与产品匹配做出了严格的要求,“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过渡期截止2020年底,此后资管产品要按照资管新规要求全面规范。但现存的相当一部分非标资产的期限超过2020年,因此非标转标作为非标资产处置的重要方式之一,理应受到相应的重视。资管新规发布之前,非标转标有如下四种典型模式。
第一,银登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2016年4月,银监会办公厅颁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规定“符合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信贷资产收益权,按本通知要求在银登中心完成转让和集中登记的,相关资产不计入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统计,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单独列示”,银登中心模式得到正式认可。此外,银登中心因为前期有较大量的银行类ABS资产流转,包含股份制银行、大型成农商行打包分层的信用卡资产、小额贷款资产等,因此市场接受度较高。
第二,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2017年6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的通知,将债权融资计划作为银行间市场品种开展业务。北金所的债权融资计划并不属于8号文定义的非标,由此成为非标转标的一种模式。但债权融资计划未对城投、地产等行业严格限制,且监管部门对其作为“非标转标”的方式尚存争议,难成主流。
第三,上交所交易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201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19号),允许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一方面,在上交所交易,属于8号文所说的标准化债权资产;另一方面,管理计划份额/收益权又属于银监8号文列举的非标债权之一。但银监会后续并未公开发文规范,因此部分银监局默认了其辖区内的机构以此方式实现非标转标。但是,在经过通道业务整治和资管新规禁止多层嵌套之后,上交所资管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日渐萎缩。
第四,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虽然相较成熟,但信贷ABS的基础资产多为零售信贷,以公司贷款为底层资产的ABS发行量仍然较小,企业ABS中以非标债权为底层资产的产品发行量也不高,且可能通过多层证券化藏匿或放大金融风险,因此短时间内也难以成为非标转标的主要模式。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银登中心模式具有透明性、流动性以及盘活存量资产三个突出优势,与国家政策和监管意图内在契合,有望成为银行非标转标的主流方式。但是根据资管新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等分化,可交易;2)信息披露充分;3)集中登记,独立托管;4)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5)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之外的债权类资产均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依照该定义,银登中心交易的信贷资产收益权应属于非标资产,因此该部分资产无法实现非标转标。
2019年1月26日,央行举办媒体见面会,为推动资管新规稳妥有序实施,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陶玲称,央行正在制定标准化债权资产的认定规则,会在存量非标转标等方面妥善处理。考虑到当前经济下行,且存量非标规模仍不容小觑,我们认为对于准化债权资产的认定规则或许会有所放松,银登中心交易的信贷资产收益权等存在被认定为标准资产的可能性,以此打通非标转标的渠道,助力存量非标资产的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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