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构性存款,人民银行在2010年发布的《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银监发〔2010〕240号)》中有明确定义,结构性存款是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90年代,在本外币利率低位运行时,受揽储压力,银行开始推行结构性存款,自此结构性存款发展至今已有近20年的历史。
监管趋严,结构性存款细则待发
2017年以来,随着监管对银行同业业务管控、非标监管趋严以及银行之间存款竞争日趋激烈,结构性存款增长迅猛。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银行打破刚兑,实施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在保本理财转型背景下银行亟需寻找保本理财的替代品来防止资产流失,而结构性存款因其计入银行存款口径、变相打破银行存款利率上线限制等受到追捧。
2018年9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正式发布,对结构性存款何去何从做出了规定。2019年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银保监发〔2019〕23号文《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出当前结构性存款发展中存在产品不真实现象,点名整治假结构性存款变相高息揽储。
从目前来看,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细则仍待出台,结构性存款的产品风险、结构设计尚不清晰,处于监管“模糊地带”,这也造成了“假结构性存款”的产生,以及银行利用假结构性存款高息揽存。
产品数量逐月减少,产品规模意外大增
从结构性存款存续数量来看,资管新规后结构性存款存续数量逐渐减少,且呈现持续下滑态势,这表明随着各类银行老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的逐步到期,其新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也在逐步减少。进一步来看,各类银行中,股份行整体产品存续数量最多,但是自资管新规以来呈现逐步压缩态势,而国有行、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外资行虽然存续数量较少,但是资管新规以来均呈现增长态势,其中国有行和城商行增速较快。在收益率方面,资管新规以来结构性存款收益率逐步走低,但整体变化不大。

从结构性存款规模来看,在整体存续数量减少的情况下,结构性存款的规模却呈现增长态势,尤其在2019年2月总规模已超过11.22万亿。具体来看,个人结构性存款规模小于企业结构性存款规模,且整体规模增速较低;企业结构性存款规模增长较快,且有进一步增长的态势。

去“假”存“真”,规范发展
资管新规以来,特别是“理财新规”的出台,对于结构性存款的监管日趋严格,但是结构性存款的规范化发展尚需时日。
转型期内银行负债端承压,叠加同业理财大幅压降、非标通道严监管,对于部分中小银行来说迫切需要通过结构性存款来缓解负债端压力。虽然结构性产品存续数量逐渐减少,但实际上只有股份行存续的结构性存款数量在减少,其他各类银行(特别是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结构性产品存续数量均在增加。同时,当前部分结构性存款实为“假结构性存款”,其在期权部分设置了不可执行的行权条件,通过提高内部转移价格将结构性存款转化成“类固收产品”,从而使客户获得较高无风险收益,亦或是给客户的保底收益较高,无论是否触发行权,客户都能拿到比较高的收益。并且我们关注到,2018年8月以来,有农信社开始发行结构性存款,且收益率一路攀升,在产品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实际募集的资金规模十分巨大,可以说近日银保监发〔2019〕23号文点名结构性存款不真实、假结构存款变相高息揽储为部分银行这类行为敲响了警钟。此外,假结构性存款保本、高收益的存在,与转型期银行理财去刚兑的要求背道而驰,也受到了监管的关注。
结构性存款的演变有其深刻的发展背景,实际上假结构性存款的存在也为央行利率市场化进程做出铺垫。在银行理财转型期间,大量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是结构性存款存在的土壤,银行同业端获取资金受限、非标回表提升负债端资金需求等为结构性存款的发展提供雨露。
未来,关于结构性存款的细则--《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管理办法》有望出台,届时结构性存款结构做真、期权触发概率做实、期权提供方可能承担较高的或有收益率,银行有望通过与其他资管机构的合作来发行真结构性存款。与此同时,留给银行负债端的压力仍存,“存款立行”或是银行始终贯彻的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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