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晚报】转让理财产品要注意些啥

分享:

理财产品持有期间,如果急需用钱,除了向银行质押贷款,投资者还可以将产品挂在平台上,并自主设定转让价格,有买家在约定时间内确认购买,卖方当天就可收回资金。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推出可转让业务,这种类似“跳蚤市场”的二级交易平台在投资市场走热。对于买方客户,在理财收益走低的行情下,可以“淘”到相对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由于受资管新规的影响,银行理财产品正在向净值化方向转型。业内人士指出,预计将来理财产品形态或将呈现“两极分化”:一类为极短期的类货币基金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另一类期限或比原来旧模式下常见的6个月左右期限更长,普遍在一年以上。

与此同时,在产品收益短期难以取得较大突破的情况下,有条件的银行纷纷筹措建立银行内部理财转让交易平台,拓宽自身业务线,丰富产品供给,以满足投资者流动性与盈利性需求。

转让理财产品,按照成交价款的一定比例向转出方收取转让手续费。目前,手续费基本上为零。以某股份制银行为例,如果是客户自己找“下家”,银行收取手续费50元/笔;如果是委托银行找下家,银行则收取转让金额的0.1%。不过,由于该业务在推广期,目前大部分银行免费搭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转让一旦成交不可“后悔”。在转让完成前,转出客户可以对转让申请进行调整或者撤销。转让交易一旦成交,买卖双方不可以撤销、修改。委托转让有效时间为48小时,若48小时后理财产品尚未转出,该委托转让失效。

但交易过程中,潜在的风险也值得投资者衡量。普益标准研究员赵璐分析,就目前银行理财产品转让市场来看,均为银行自建的二级交易平台,用户数量偏少,缺乏公开市场报价,不能保证产品交易准确反映产品公允价值。理财产品转让人有较强流动性需求,为在短时间内撮合完成交易,或会折损部分收益,增大了首发购买者在交易时面临的较大幅度折价的风险。

另一方面,针对理财转让功能,尚未有相关规范出台,监管层的态度尚处于“模糊”地带。随着理财产品的新老接替,符合新规要求的新产品占比将逐步提升,对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相对不够规范的市场不排除操作过程中出现各类风险事件。

赵璐建议,在目前收益下行的趋势下,投资者在转让市场寻觅“相对高收益”时,对于产品的协议信息一定要仔细阅读消化。挑选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需关注产品剩余期限与预期收益率;遇到净值型理财产品,需关注产品剩余期限、历史以来净值变化情况、业绩比较基准及收益分配、产品风险等级。考虑到客户转让理财产品通常是基于流动性调节,因此剩余期限越长的产品折价率通常可能更高,投资者可以适当关注。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