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5期专栏】浅议资管配套细则出台对信托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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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以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陆续发布。这些针对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的新规势必会影响目前的资管行业格局,进而影响信托行业。尤其是银行理财作为重要的资金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设立对信托行业的影响更大一些。

第一,资金端竞争加剧。目前信托产品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产品起点基本为100万元,同时按照资管新规,不得超过200人。因此资产规模、投资者人数双双受限。而理财子公司既可以发行公募产品,又可以发行私募产品,并且不设销售起点。同时,允许代销、首次无需面签等这些措施都增强了对客户的吸引力。目前,银行拥有大部分高净值客户,上述新规将加强高净值客户与商业银行的黏性,因此,对于信托公司的资金端销售形成一定挑战。

第二,资产端影响资本市场类业务。资管新规发布以来,一系列配套细则银行理财投资二级市场逐渐松绑。中登的业务指南允许银行理财开立股票账户,此次新规允许商业银行投资股票并允许发行分级产品。鉴于银行理财的体量,银行理财无疑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成员,成为该项业务的有力竞争者,将与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信托等同业形成全方位的竞争。对于信托公司,股票配资、阳光私募、FOF及其他权益类产品都有一定的影响。整体来看,在目前银行理财松绑、37号文无实质性突破的环境下,信托公司的资本市场业务将承压。

第三,与同业的非标合作业务空间将扩大。目前,银行理财子公司和券商资管都未放开贷款业务。因此,信托公司和银行表内业务依然是实体经济直接贷款融资的仅有渠道。在目前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下,银行理财、券商资管虽然可以投非标,但是限于额度,因此与信托的非标合作空间仍然不小。同时,与传统模式不同,这种合作模式下信托公司也要恪守受托人职责。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几条建议:

提升财富管理及服务能力。大量的高净值客户是信托公司的一个重要资源,尤其是个人客户对于产品销售越来越重要。 提升优质资产的获取能力。在去杠杆背景下,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未来可能还将处于压降阶段,因此需要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回归本源业务。随着监管规则趋于统一,信托业面临的制度缝隙正在减少,信托本源业务可能成为新的发力点,这也符合监管导向。

总而言之,系列新规的发布,对信托公司的发展构成了挑战,业务空间有所调整。以资管新规为指引,信托公司需要拥有自己核心优势,提升财富管理及服务能力、优质资产的获取能力,同时积极发展本源业务,从而助推信托公司积极转型,适应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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