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6期专栏】坚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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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对下一阶段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乘势而为、坚定不移,坚决打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攻坚战。本次人民银行提出的“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意义重大,标志着专项整治工作正式进入攻坚期。然而,针对当前及今后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如何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还面临艰难的改进之路。因此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要多举措做好投资者心理预期管理。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必须以投资者良好投资习惯的养成为前提。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有必要采取多种方式管理好投资者心理预期。比如,要切实打破刚性兑付,“倒逼”投资者回归理性,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笔投资;要及时整顿互联网金融广告乱象,杜绝打着“理财”旗号宣传P2P网贷平台的不良行为;要鼓励地方金融办与一行两会加强合作,通过案例宣讲、情境演示等方式,做深做透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加快完善包括软硬件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更好建立。为此,一是要充分发挥百行征信作为市场化征信机构的作用。征信是金融业务开展的基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征信体系。百行征信作为直接服务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机构,应当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要推进大数据金融信息平台建设。当前,国家层面应着手制定打破数据孤岛的有效方案,促进各类数据信息广泛安全联通。三是要加快构建信息化监管系统,不断提升监管科技的应用能力。

第三,要积极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只有发展环境得到根本改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才能根本建成。为此,一是要注意节奏和方式,做好整治阶段的风险处置工作,要未雨绸缪,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避免造成市场环境的被动恶化。二是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央地协调监管机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及时向中央监管部门汇报有关工作,积极争取更有利于本地区风险处置的专项政策。与此同时,对于涉及到监管底线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坚决处置、绝不纵容。三是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下一步,中央及地方监管部门有必要分别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从业人员,开设各类互联网金融培训课程。四是要推进互联网金融立法工作。法制建设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未来有必要在投资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隐私保护、互联网金融投资纠纷处置等方面加强立法,筑牢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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