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成为重要议题。这次会议对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但有了时间表:今年要确保;也有了具体标准:三个不低于;还有了检验方式:通过“第三方”检查。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措施,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尤其是,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在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当前,我国有7000万户小微企业,贡献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65%左右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成品开发。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造成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因素很多,但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金融体制方面。目前的金融体制使金融机构更倾向于为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提供支持,虽有政策扶持,但小微企业融资仍难以获得平等待遇,这就是所谓的“玻璃门”“弹簧门”。有观点认为,大的金融机构不愿意持续支持小微企业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它们自己首先是企业,需要商业化,自然要规避风险,融资对象首选必然是大型企业,小微企业应该得到大中银行之外的一些小型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支持。这种观点当然有它的道理,在金融机构中,大型银行和中小型银行的确存在分工需要。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的金融机构,特别包括五大银行在内的大型金融机构除了按照市场化运作,获取利润,自我发展之外,还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职能,比如保证金融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证充分的就业等。为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应该是大型金融机构的应有之义。
目前,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都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除了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之外,各大银行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方面还有更多的工作需要做。去年,五大银行利润总额为9639.05亿元。作为国有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取得这么高的利润,有条件也应该尝试通过制度设计,在帮助小微企业融资方面承担更多责任、承担更多风险,甚至“补贴”小微企业。前述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根据初步测算,今后3年该项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
总之,大型金融机构处于市场的优势地位,占用了更多的优质资源,也更应该在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承担更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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