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6、07年的股票大牛市之后,私募股权浪潮、创业板浪潮、固定收益市场浪潮等等,都在过去的10年里陆续爆发,这个阶段称之为中国的金融自由化的阶段。2012年开始的金融自由化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各个金融监管部门、各类金融机构都深度参与其中,这就决定了本轮金融监管需要系统性的思维,顶层设计,各个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而非以前的单线条监管。本轮金融监管导致债券市场调整始自2016年8月央行重启28天逆回购,但在2015年12月29日央行首次提及MPA宏观审慎监管时就已经开始布局。监管组织架构和监管模式大变革。金稳会将协调一行三会填补混业经营下分业监管的真空,同时监管模式也由过去的“机构监管”转为“功能监管、行为监管”。
目前对于金融系统杠杆的拆解工作已初见成效,下阶段的重心是各项监管政策细则的陆续出台和各项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货币环境上,央行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中性,调节货币阀门。商业银行监管方面,MPA考核限制表外扩张,控制资管资金来源,同业监管,拆解同业链条,八套文件限期商业银行自查和抽查。非银监管方面,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信托、保险、互联网金融均出台相应的监管文件规范非银业务行为,相比于之前的各自为战,本轮监管自上而下,一行三会通力合作,从根本上解决之前资管监管存在的跨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2016年4季度以来,为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防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行为,国务院、财政部及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开前门”、“堵后门”的政策条文,规范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举债行为。
自2016年开启的金融系统监管,其核心是对于过往金融自由化下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纠偏。而在本轮金融监管的整个过程中,监管层所体现出的定力和决心,都让我们相信,此前各项监管条例的陆续出台,不是所谓监管阶段性的靴子落地,而是监管长效机制的开启。未来陆续出台的各项监管细则,会对整个金融机构的业务模式与资产配置行为产生深远的影响。而监管机制的重构所引起的金融机构行为变化,也无疑将对固定收益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都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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