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0日,银监会发文《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6号文),随后不久银监办发文《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6号文),进一步印证金融监管改革正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新规对银行理财直接冲击较小
6号文及46号文对于银行理财规避监管、资金空转、关联套利等行为进行了规范,主要强调了避免资金在金融系统中内耗,要切实的支撑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具体来看,6号文及46号文对于银行理财的大部分要求在2016年7月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及2017年2月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均有覆盖,市场早已有所预期,直接影响不大,不过部分条例又做出了更细化的要求。
其中对于非标资产投资要求需要符合现有政策,主要是指2013年8号文定义的”非标准化债权“的内容及额度限制在加上新的G06表中所列举的新的非标形式等。从近期监管的动向来看,”一行三会“对于非标业务的监管要求或已达成共识,银行理财非标业务监管收严已然来临。4月10日,银监会公布了一系列行政处罚,其中就包括某股份行因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占比超过监管要求被罚1670万元的内容。
期限错配及资金池禁止方面的限制在监管层的文件中常被提到,但从目前的表现来看执行监管的难度较高。主要原因是从资产端来规范资金池运作颇为困难。即使是期限较长的非标债权,银行也可以通过第三方过桥交易来规避期限限制,而且“银登中心”的设立便利了上述操作。标准化资产一直存在较公开的交易市场,期限匹配方面的监管基本上形同虚设。虽然监管难度较大,但银行方面也需要逐步朝监管希望的方向发展避免今后的被动局面,因此推动不受期限错配及资金池影响的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及净值型产品的将成为银行理财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开放式预期收益型产品推进相对容易,而净值型产品的推动难度较大,所面临的最大问题还是市场推广不易,对于中小型银行更是相当困难。主要原因是由于相应的投资者教育不足,大多数投资者还不能接受这类风险自担的理财模式。因此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型银行或需提前对这块市场进行布局,先人一步打好基础。
关于限制理财产品嵌套的要求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所提条款一脉相承,强调了资管产品不能互相嵌套,也需要符合要求的委外业务报送“本行理财资金委外规模(主要指购买券商、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各类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主动管理和非主动管理的规模情况,并列明简要交易结构。“这种做法主要是在混业经营的大环境中,强化监管层对于最终投资者及底层资产的穿透力度。未来监管的主要操作思路将符合”实质大于形式“的大逻辑,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创新”的方式规避监管的可能性将大幅减小。
除之前文件所涉及的内容外,两份文件中也有部分新的内容。
46号文中要求银行理财不能借助信托、券商等通道,投资票据资产。该要求被放在空转套利板块,但部分投资的票据是具有实体背景的并非金融机构内部空转,因此该项条例在某种程度上不具有普适性,未来或做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到目前银行理财投资票据资产的量并不大,因此该项对银行理财业务的冲击不甚明显。
除此之外,46号文中还强调了对于QDII的限制,这在之前的文件中均未有明确的限制,甚至在2016年的《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中部分条款还注明了QDII产品不受限制的规定。46号文限制的内容为:“通过购买QDII产品等投资国内房地产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该内容主要是对于银行理财绕道进入房地产行业进行了限制,考虑到目前美元正步入加息通道,外币理财产品很可能成为下一个风口,监管或借此机会提前布局对于外币理财业务的规范限制。因此目前对于外币理财产品感兴趣的中小型银行,或需了解当地监管要求、熟悉业务流程后在考虑进入这块市场。
新规冲击同业链条,同业存单前景黯淡
在过去两年中发展过快的同业业务成为了此次监管的重点。其中同业存单更是首当其冲,面临大幅收严的限制,致使该项业务的前景较为黯淡。自2013年《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同业存单的规模便疯狂扩张,至今存量以至7.8万亿。同业存单之所以被青睐主要受三方面因素影响。首先同业存单便于发行方操作,相较同业存款有不被提前支取的优势。其次同业存单具有定价透明、标准化、电子化、可质押的优势。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同业存单能规避考核指标。同业存单不受127号文中“单家商业银行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的限制,也不影响MPA中”资产负债情况“下的同业负债占比。这对于传统业务利润收缩后,期望通过扩张规模达到薄利多销目的的商业银行来说无疑是个捷径。因此同业存单规模迅速扩张。不过此次6号文与46号对其限制颇多。
6号文指明了商业银行在同业存单业务上的发展方向: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
”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
而46号文则对同业存单造成的空转套利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检查是否存在同业融入资金余额占负债总额超过三分之一的情况”。这条可以看作是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监管的试行。这条限制使得同业存单规避考核指标这一最大优势消失,将导致银行投资同业存单的动力大幅降低。目前市场同业存单发行的主力是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这些银行中大部分同业存单+同业负债在总负债中的占比超过了三分之一,因此这类银行面临大幅压缩同业存单余额的压力。结合46号文中定义”自发自购、同业存单互换等方式来进行同业理财投资、委外投资、债市投资等行为“为空转,未来同业存单的需求或将进一步下滑。
在过去同业存单业务疯狂扩张之时,“同业存单—同业理财—委外投资”的链条是主要的同业利差获取方式,而此次同业存单扩张受限将对同业链条造成极大冲击。同时,46号文为将同业存单对接同业理财及委外投资均定义为“空转套利”,最终造成这一传统获利链条的断裂,也将使得由同业存单支撑起来的同业理财市场的繁荣消亡,虽然之前监管层的多项政策已大幅抑制了同业理财的发展,但46号文则是从资金源头限制了同业理财的发展,这将促使同业理财规模进一步收缩。从普益标准获取的数据来看,2017年一季度,较多银行的同业理财余额出现了下滑表现,不排除一季度银行理财总体余额受此影响出现下滑表现。同业理财受到影响的同时,债券投资也会在同业链条收缩后,面临配置力度大幅削弱的情况。另外,结合监管对于理财“空转”中非银机构利用委外资金加杠杆、加久期、加风险等现象的禁止,通过债市拉升资产端收益的难度大幅增加也致使债券市场的配置动力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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