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消费金融的爆发年,各类公司和金融机构都希求在消费金融的产业链条上寻找一个属于自己的位置。众多参与者如传统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多聚焦于介入前端各类资产的直接获取。资产端想发展必然要打通资金端,这为信托公司参与消费金融领域提供了入口。
2017年,信托行业参与消费金融的公司数量和模式都发生了明显变化。现在与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互联网企业合作的模式成为主流。运作模式主要为通过与小微金融终端服务商合作,发起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或者结构化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募集的信托资金,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既定的贷款发放标准,向符合该信托计划贷款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发放信托贷款。根据信托公司的资源禀赋不同,信托公司在与消费金融类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也逐渐分化出不同路径。最为主流的两种是业内称为助贷和流贷的模式。
简单的说,第一种是信托公司利用自身具有的贷款业务资质展开小而分散的小微金融业务,通过系统搭建,在资金方与资产方之间建立平台。信托公司是贷款发放主体,穿透底层资产,直接对接C端,消费金融服务机构主要作为贷款中介的角色。在这一角色的基础上,信托公司还可以进一步扩展自身职能,信托公司同时也可以是产品的资金提供方。第二种则是信托公司仅作为合作的消费金融类公司的资金供给方,利用信托公司的资金募集优势,通过风险可控的交易结构,将资金提供给合作方,但并不穿透到底层资产。由于不穿透,具体风控也主要在合作方层面,如应收账款质押、认购劣后资金、劣后资金动态化调整、引入担保公司增信等。
另外,资产证券化是信托参与消费金融的另一途径,今年消费金融类的资产已经成为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第一大资产类别。不过其中以交易所市场的小额贷款类ABS为主。这里的ABS主要是前述信托公司在与消费金融类公司合作过程中积累的资产作为基础资产打包进行资产证券化。又具体衍生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信托受益权ABS,信托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另一种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一位信托公司相关业务人士认为,尽管作为消费金融类机构直接发行ABS进行资产盘活更为方便,成本也更低,但由于门槛要求,大多互金、小贷公司都没有机会,另外如现金贷等部分资产类型也较难发行ABS,这就给信托公司提供了进入的机会,信托公司相当于信用加持,再将信托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做资产证券化的可能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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