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4期分析专栏】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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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调研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并在会上就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和整治提出三大要求: 一是继续配合和支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二是抓紧研究建立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识别水平。三是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和规则的研究制定,准确把握监管动态方向和要求,加强行业自律规则和标准体系建设。

2016年可谓是P2P类互联网理财业道德风险与制度风险集中爆发的一年,随着“e租宝”、“大大集团”、“中晋资产”等重大事件的发酵,P2P类理财投资者进入恐慌期,并一度蔓延至宝宝类理财产品投资者。随着监管层相关制度的密集出台,行业发展在2016年呈现一个由粗放式扩张渐渐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过程,互联网理财行业较过去面临着更多的考验,监管加严、经济下滑、坏账成本激增、资本市场波动剧烈等,共同作用下造就了时下互联网理财市场格局。监管层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重视早已不是新闻,在2016年8月24日更是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被业界成为互联网金融基本法,明确网贷行业回归“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普惠金融”的基本职能。

监管政策的加严在一定程度上给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套上了枷锁,加快了行业洗牌的速度,使得行业发展更加健康。公开数据显示,在网贷行业2016年12月新增平台仅12个,虽然较前月数量有所回升,但是依旧是处于2014年以来的次低点。而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也呈月度递减趋势,2017年1月份仅62家,为近2年来的低点。监管政策趋严在宏观层面上可实现金融风险防范,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同时,在行业企业层面更可加快问题平台的出清和行业整合。

随着互联网金融逐步进入到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之中,在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意料之外的风险。而互联网理财业就是近几年互联网金融风险爆发的重要领域之一。但是在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之下以及监管政策的逐步加严之中,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开始得到良好的防范与控制。虽然目前来看,表面上互联网金融新增平台的急剧减少与下降,而不得不说这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得到很好控制的具体表现,同时这也是互联网金融走向更好更远的第一步。新鲜事物本就该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之中,做得更好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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