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管机构正式受理首批公募基金FOF(Fund of Fund)产品,在起跑线上准备已久的公募FOF终于等到了发令枪清脆的声音。从2016年6月17日监管层对《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到9月23日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基金中基金指引》, 接着10月发布关于FOF基金经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再到最近的接受产品申请以及正式受理,井井有条又紧锣密鼓。
FOF也被称作组合基金,起源于美国,首只FOF基金由VANGUARD公司发行。FOF基金优势也在美国得到了充分的运用。2002年以来,美国FOF快速发展,总规模从2002年的689.6亿美元一举上涨到2015年的17216.2亿美元;同时FOF的总数量也从2002的268只上涨至2015年的1404只。美国FOF基金得以快速发展主要原因有三:首先,美国基金业整体发展迅猛,其中共同基金已经发行超过5000只,资产规模突破2万亿美元;其次,基金产品线日趋完善,在众多的基金中如何挑选出适合自身投资目标并且业绩良好的基金成了众多投资者面临的难题,需要专业的人员来做专业化投资管理;最后,养老金对于FOF产品的快速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生命周期基金和生命风格基金作为养老金的重点投向,多采用的是FOF产品模式,投资一揽子基金组合,使得FOF基金有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加速了此类基金的发展。

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公募基金数量显著增加,截至2016年11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08家,旗下管理的基金共有3657只,公募基金资产合计8.74万亿元;目前,我国公募FOF基金出于初步发展阶段,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共有21家基金公司的36只FOF产品排队候审。其中南方基金、易方达基金、前海开源基金、建信基金、华夏基金、招商基金和上投摩根等8家公司各申报了2只,而申报数量最多的汇添富基金、广发基金和长盛基金则各自上报了3只FOF产品。
9月23日开始实施的《公开募集基金中基金指引》为我国FOF基金初步发展拨开了一层层浓雾,明确了各参与方权利与义务,《指引》明确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为原则,遵循七大规定、一大调整,强调减少双重收费,明确管理人的表决权,以及对FOF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规定,要求设立独立部门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指引》促进FOF基金发展,但是仍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目前我国公募基金种类还相对较少,截止2016年12月31日,48.65%为货币基金;19.46%为债券基金;7.71%为股票型基金;1.07%为QDII;另类型为:0.28%,FOF基金投资可供选择基金种类相对有限。FOF类型相对单一、风格雷同度较高,很容易成为普通基金,无法体现FOF基金的优势;FOF基金对人才配置、制度流程、产品设计、策略模型等都有较高要求,目前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基金公司还是极少数;还需考虑投资者接受度问题,FOF基金是以稳健为主,而不是对高收益的追逐,特别是生命周期型的FOF基金,当市场波动较大时,投资者若不能承受高收益产品冲击,将对基金流动性造成影响;并且目前我国养老金市场离美国养老金市场还有一定的差距,对FOF基金的发展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FOF基金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是一个新的增长点,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也是一个新的赢利点。谁能抓住发展机会,走在市场的前端,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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