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期分析专栏】PPP资产证券化,业务链条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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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务院部委首次正式启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明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具持续经营能力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可进行证券化融资,同时证监会为PPP资产证券化开“绿色通道”。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2月17日前,推荐1-3个首批拟进行证券化融资的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从中选取符合条件的PPP项目,加强支持辅导,力争尽快发行PPP项目证券化产品。

各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两大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做好支持配合工作,并依据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执行情况,不断完善资产证券化备案及负面清单管理。

现阶段,社会投资者对PPP项目的参与热情有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即:PPP项目重视投资环节,忽视退出环节和后续监管,导致周期较长,通常可长达10年-30年,过长的投资周期,这令社会投资人望而却步。通过与资产证券化对接,PPP的全业务链条将得到完善,并且退出环节理顺以后,对投资端也会更有吸引力。在给予社会投资人信心的同时,亦正式打开了更具吸引力的退出通道。未来有稳定现金流的PPP项目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使得社会资本能够提前收回投资,还可以赚取差价,这将增加社会资本投资PPP积极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资产证券化的推出将实现PPP项目建设期后的再融资,完善退出机制,对盘活PPP项目存量资产,加快社会投资者的资金回收,引入多元参与者,大幅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方资金周转效率,解决资金瓶颈,提前兑现投资收益,使得有限资金滚动持续投入更多项目。

PPP项目存量和每年的增量均规模巨大,2015年底各地推出进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PPP项目6550个,计划总投资额8.7万亿元。截至2016年10月31日,这一项目数量则达到惊人的10685个,投资额超12.7万亿元。尽管存在巨量的资产证券化潜力,但受限于《通知》设置的4个条件,尤其是“项目已建成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已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并已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这一条件门槛的内容来看,监管部门将走一条循序渐进的发展道路。

这次《通知》可以看成是发改委和证监会的试点,通过设置条件控制规模,让市场循序渐进地发展,大量基础设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也会慢慢释放。PPP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有两点很关键,一是项目有稳定的现金流,二是政府信用要高。未来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更多地和地域相关,一些政府信用好、财力充裕的地方做资产证券化更有利。政府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做好PPP项目管理和配合资产证券化尽职调查等工作,特别是加大监管与惩罚无良业者、完善流程和加强信息公开等,降低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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