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4期分析专栏】结构性理财产品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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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区别于一般资管的结构化产品,是指将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与衍生交易特征融为一体的新型产品,其产品设置目的就是为了分化风险,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国内结构性理财产品最早出现于本世纪初,起初多是挂钩汇率的结构性存款形式,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挂钩范围渐渐扩充到股票、债券、期货、票据、指数等,交易模式日趋复杂。

普益标准数据显示,2017年2月,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共计发行523款,比去年同期下降227款。从公布挂钩的对象类型来看,挂钩利率的产品最多,占比达33.75%,其次是与指数挂钩的产品,占比22.17%,其后依次是现货价格、汇率、基金、股票、期货等。其中,挂钩指数型的主要是沪深300指数,首先,从受众范围来看,沪深300指数能获得更广泛的投资者认同,且是众多投资品类中,投资者较易形成行情判断的标的,投资者教育成本较小,因此发行方也乐于发行该品类的产品。

从产品类型来看,结构性产品多设计为封闭式产品,以便判定是否达到最高预期收益率的触发标准。但在产品创新不断持续的今天,出现了少部分的开放式结构性产品,无论从定价、交易结构还是从投资收益的计算来说复杂程度都要高很多。

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主要与挂钩的产品种类有关,预期收益率的大小与挂钩品种的价值波动率及产品风险特点有较大关系。一般而言,在不同时期,挂钩标的会有不同的表现,也影响了相应结构性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变化。而是否能到达预期最高收益率,与产品的设计中预期最高收益率的触发条件有关。而产品触发条件的设计,与产品发行人对于产品运行时期挂钩对象的行情判定,及其相应的定价模型参数设置有关,其将决定达到触发条件的难易程度。

因此,投资者在进行购买甄选时,应当对挂钩标的市场有一定的理解,对比当期市场运营情况从而把握一定的市场风险。以2016年2月发行的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为例,产品发行750款,公开公布市场到期预期收益率为403款,达到预期最高收益率的197款,仅一半数量,且预期最高收益率均在5%以下。从到期收益率高低情况来看,实现收益率较高的产品多数为挂钩指数(沪深300指数居多)或股票的,产品期限多在半年以下,当期股票市场走势恰好走出一波小行情。因此,对于挂钩标的市场有一定的判断,能在保住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对可观的收益。其二,从已到期的结构性产品来看,未达到最低预期收益率的产品凤毛麟角,也就是说,在难以把握市场走向的时候,可选择最低预期收益率较高的产品。

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量虽然处于稳步增长的态势,但是相对于其他类型的银行理财来说发展仍是较慢的,发行的银行家数也很少。笔者认为,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发展,从产品模式来看,首先应当加深银行自身的风险隔离体系,从目前国内大部分结构性产品的发行情况来看,多数产品的最低预期收益率在0%以上,没有体现衍生品市场高风险的特性,存在一定的隐性保本的性质。其二,降低投资者教育成本,选择更高效的视觉传导方式,比如以图像的形式去解释产品结构,让投资的信息获取更简易,投资者容易接受的产品,才是最能促进行业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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