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银监会升级表外监管轻型银行转型待解

分享:

  银监会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一旦实施,或将改变部分商业银行轻型银行转型方向。

  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对银行表外业务的定义、分类、监管原则、治理架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全面升级。未来银行业高风险、高杠杆的表外业务将会大大减少,经营策略将更加稳健,更加注重基础资产的经营。

  按照指引对表外业务的分类,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均属于表外业务。而这些业务也是近年向轻型银行转型的主要业务。

  指引强调,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穿透原则,持续监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减值准备和资本计提情况。“表外业务资金一旦需计提资本,就要有资本充足率来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前银行轻资本轻资产的业务创新。”中金所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赵庆明向经济观察报记者称。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认为,与2011年办法相比,新指引还是延续了原有的监管要求,一直按照要求规范运作的银行几乎不会受到影响,而一直不太规范、钻政策空子的银行可能有所影响。

  表外业务凶猛

  国内金融体系混业经营在提速,大量金融业务在银行表外、体系外运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全球银行业几乎都将信贷资产证券化,或把贷款打包销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国内轻资产、轻资本的创新产品也是将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监管机构而言,资产出表之后,没有计量资本,是否实现了风险转移?如果风险停留在银行表内,则银行自身承担风险,但银行没有风险资本,即监管套利,可能会带来系统性风险。

  “监管机构关心的是银行资产出表是不是资产和风险一起转移,还是只是做一个会计处理。”波士顿咨询全球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何大勇称,“估计目前银行表内贷款76万亿,表外贷款40万亿,而不良贷款估计在10万亿,不良率在10%左右,这些将在未来三到五年内逐渐释放。”

  根据半年报数据,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兴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为56250亿元,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为6083 亿元;招商银行表内资产为 (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53722.82 亿元,表外项目余额12651.93亿元。

  央行发布的《2016金融稳定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 (含委托贷款)余额82.3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2万亿元,增长24.48%。表外资产规模相当于表内总资产规模的42.41%,比上年末提高3.07个百分点。其中,委托贷款12.38万亿元,承兑汇票10.43万亿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管理仍然较为薄弱,表内外风险可能出现交叉传染。

  近日,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敬东表示,工商银行管理的表外资产超过15万亿元,相当于表内总资产的2/3。

  指引明确指出,中介服务类业务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收付、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上半年末,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规模首次超过百万亿人民币,达103.5万亿元,业务范围囊括了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理财、养老金、跨境投资、社会公益、交易支付等多个领域,并不断向创新型投融资领域延伸。

  自2012年以来,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规模增速保持在50%以上。截至2015年末,中国银行业资产托管存量规模达87.7万亿元,同比增长62%,与之对应的托管费收入增幅为21.14%;托管投资组合达12.81万个,同比增长26.71%。“资产托管是商业银行涉及领域最广、专业化和综合化经营特征最为明显的中间业务之一,能够带来多方客户资源,成为银行与各金融子行业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有效平台。”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委员、秘书处负责人黄润中认为,资产托管作为“资本节约型”业务,能够带来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和沉淀存款。因此,商业银行应协调资管、投行、销售、托管等业务条线,形成合力,共同拉动商业银行的综合效益。

  穿透性监管

  “加强表外业务监管,将使理财业务过度激进扩张的银行逐步收缩其委外业务。”浙商银行经济分析师郭新强认为,打破理财刚性兑付是意见稿出台的主要目的之一。指引明确理财兜底要计提资本,管住银行之间出兜底协议;对本金保护型、兜底协议等理财发行方,给出6个多月的整改时间,到期后不得续作,否则计提资本;理财产品单独建账,不得调剂收益,如果银行对某一只理财产品进行收益补贴,那么该理财产品则被认定为银行承担实质风险,需要计提资本。

  这是继《理财业务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央行拟将理财纳入MPA考核后,又一针对理财业务的重大监管动作。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10月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前部分银行的表外理财业务增长较快。为了更好地分析银行业务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和防范相关风险,需要加强对表外理财业务的宏观审慎评估。首先,表外理财资金投向主要包括类信贷、债券等资产,实际上也发挥了信用扩张的作用,对宏观经济和杠杆率等指标是有影响的。其次,表外理财虽名为“表外”,但其资金来源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刚性兑付的特征。

  招商银行半年报显示,根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数据,招商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余额、表外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余额在商业银行中均排名第二。由于“刚性兑付”并未实质性打破,招行已正面迎战,其上半年末的理财产品余额中,净值型产品占1.4万亿元,占比达68.44%,处于同业较高水平。

  指引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和穿透原则,持续监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减值准备和资本计提情况。

  长期来看,一旦理财刚性兑付打破,资金成本将下降,优秀的银行将颖脱而出。短期而言,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认为,指引在多个方面收紧了对于银行理财的限制,此举可能会对A股市场在短期内形成利空。如基础类银行不再能投资权益类产品,这将导致部分银行理财资金的流出,但是考虑到基础类银行的客观情况,这部分资金量可能不大;此外,监管还叫停了分级产品的发行,这也限制了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通过选择不同优先级份额的方式参加权益类产品的投资。

  从近年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来看,穿透性监管正运用在多金融领域。央行有关负责人曾表示,“穿透式”监管方式,就是要透过表面现象看清业务实质,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综合全流程信息来判断业务性质,并执行相应的监管规定。

  目前,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穿透原则、审慎性原则,已经成为监管评估金融业务的重要依据。

  轻型银行转型待解

  当银行传统信贷业务增长受限时,投资银行业务正成为多家银行重要的收入来源。通过发展投行业务可以对接银行表外的资金来源,比如机构投资者、高净值投资者和大众理财资金,特别是标准化的投行产品(如债券、资产证券化)更可以利用具有高流动性的证券市场来扩大资金来源,从而大大降低自身的资本占用。“在投行资管业务中,银行主要充当信用的‘桥梁’而非中介,把风险分散在交易的各个环节,减少自身的风险资本占用。”招行副行长丁伟称。

  但是投行业务如委托投资、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属于表外业务。指引指出,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指商业银行根据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客非保本理财、代客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如果表外业务计提资本,将会影响投行业务。”郭新强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如果不承担代偿风险、不给出收益承诺,作为代理投融资服务的投行业务将不用计提资本。也就是说,投行业务是否受到影响,主要取决于是否承担了实质风险。真正的投行业务,如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是不承担信用风险的、也就不用计提资本;作为财务顾问的投行业务,作为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也不用计提资本。

  据记者了解,目前招行、民生银行等银行的投行业务,如跨境并购、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并不向客户承诺收益。

  华创证券债券团队认为,监管框架已经搭建完毕,随时可能有具体政策出台,在这一预期下,银行开展业务时必定会有所顾忌,表外业务的野蛮生长时代告一段落,表外理财增速或将放缓。对表外业务监管趋严,如对担保承诺类以及实质承担信用风险的投融资服务类及中介服务类表外业务除了计提资本外,还计提减值准备。“因此,看待表外业务,应该领会银监会征求意见稿的分类管理原则,要区别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和中间业务类。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银行应该切实提高资产管理能力,而不是靠兜底协议、承担信用风险获得收益。在此前提下,投行业务不仅不会受到影响,还会获得更好、更可持续的发展。”郭新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