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不断膨胀的表外业务,正成为监管层监管的重点之一。日前,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新版《指引》),该版与2011年版的《指引》相比有较大变化,所指的表外业务,从之前的担保类和部分承诺类,增至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四类。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拓展表外业务内涵,主要是因为近年来,银行表外业务模式有了较大的变化,一些创新模式涌现,风险也在积聚,需要将其全面纳入监管。有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士表示,新规若得到严格执行,银行理财的增速会下降。
监管加码“野蛮生长”
根据新版《指引》,将表外业务分为四类,第一类就是“担保承诺类”,担保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销售与购买协议等;而承诺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诺等。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假股真债”“名股实债”等表外业务,或能按承诺类纳入表外业务监管。
第二类就是“代理投融资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客非保本理财、承销债券等。这意味着,近两年盛行的银行委外投资或也将被纳入表外业务。
还有“中介服务类”和“其他类”,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收付、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业内人士表示,“若按新版《指引》执行,近年来迅速扩张的银行理财、委外投资、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资产托管等业务,均不能再无序狂奔。”
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6)》,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含委托贷款)余额82.3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2万亿元,增长24.48%。表外资产规模相当于表内总资产规模的42.41%,比上年末提高3.07个百分点。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银行表外理财规模约为14万亿元,主要投向类信贷、债券等资产。然而备受诟病的是,存在监管真空的银行表外理财,在去年A股疯狂时曾借道伞形信托进入股市,今年楼市火爆,表外理财资金又流进了楼市。如此快速扩张的理财规模并不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金融风险巨大。
再加上近年来,伴随着无风险利率下行,居民和部分企业多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替代过去的存款,银行理财已发展为银行揽储的重要手段,导致银行表外理财发展迅猛。因此,有业内人士坦言,监管此次的目的就是要降杠杆、降风险。
或对中小银行影响更大
摩根士丹利发表研究报告表示,银监会此次新规,将更全面地规范表外业务,并要求银行对其承担信用风险的资产进行储备及风险评估,“但执行力仍然是成功关键。”
报告认为,上述政策对减值拨备、资本风险加权评估等表外资产保证承诺及信用风险要求,可能对小型银行影响更大,若正式落实,具有较高表外信用风险的银行可能受到更大影响。
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也表示,“这可能较大程度抑制部分潜在高风险业务的扩张,也可能会加速低风险、高透明度业务的发展。”
不久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在2016年城商行年会上曾表示,城商行要尽快扭转投资超过贷款、表外业务发展过快的局面,这些业务的快速发展,实际上意味着隐藏的信贷风险。
今年以来,监管层已经陆续出台政策加强表外业务的监管。今年初,央行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以减少银行业在表内通过挪腾资产等手段规避调控行为。银监会也发布了《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风险底线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表外类信贷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与表内业务一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