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作为资产管理业中最为重要的领军子行业,近年来保持了高速增长,吸引了大量资金流入。在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风险也在不断累积。银行理财业务的风险引发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
据媒体报道,最新版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下发至各家银行。这份《征求意见稿》被业内人士称为“银行理财业务史上最严厉的监管规定”。
“从《征求意见稿》的调整内容来看,监管层的核心意思是降低监管各类产品或操作流程中的难度,以防范未知风险为目的。将许多复杂的、不清楚的地方作出了极为直接的简化操作,极大地提高了产品透明度,也极大地降低了监管难度,从而提升了监管层对于整体风险的把控能力。”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分析称。
综合类和基础类:
银行理财业务实行分类管理
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共六章,相较于2014年12月下发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呈现出较大的变化。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拟对银行理财业务资质进行分类,分综合类和基础类两大类。基础类银行的理财业务将不能投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银行资本金将是划分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考虑对银行理财投资权益类资产设置和“非标”投资相类似的投资比例限制。
近两年,由于传统存贷业务的利润急剧下滑,过去简单粗暴的盈利方式已不再适用于当前环境,银行转型已成为共识。而大力推进理财业务发展成为各家银行进行转型的突破口。大型银行由于理财业务起步较早,整体运作流程较为成熟且相关的理解也较深,使其在规模拓展、产品创新等方面都能稳步地突飞猛进。但同时,许多刚开展理财业务、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整体发展速度也可谓是突飞猛进。
对此,魏骥遥分析认为:“在整体收益率持续下滑的过程中,客户粘性相对较差的小型银行为了维持规模增速,可能需要保持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以吸引投资者,而投向风险相对较高的非标和权益类资产无疑是较快拉升收益的方式。不过相对于大型银行有着成熟的团队和丰富的委外经验以降低投向该类市场的风险,小型银行还不具备相应的条件,因此,监管层本着严控风险的想法作出此类限制也属情理之中。另外,目前部分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占比超过50%,而新规中以银行资本金进行划分的要求,可能也有监管层希望银行在表外业务的发展上不要过于畸形的意思。”
对于分类管理的影响,业内人士认为,分类的具体标准是极为关键的一点。“目前来看,体量很小的银行,其理财业务的投向还是以债券及货币市场为主,该项限制至少对此类银行目前的发展影响程度不会太大。理财余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银行,尤其是以城商行为主的银行,非标资产是极为重要的投向之一,如果这些银行被划分进基础类银行,可能对其业务发展有较大的影响。而对于以大型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为代表的大、中型银行而言,则可能在下半年加速对权益类市场的挖掘,迅速提升市场占有率。”魏骥遥告诉记者。
限制“非标”投资:
禁止对接资管计划
监管新规提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特定目的载体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符合银监会关于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相关监管规定的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除外。
所谓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或者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这说明,银行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只能对接信托计划,而不能对接资管计划。不允许多层通道嵌套,鼓励银行理财多发行一对一非标产品。”魏骥遥表示。
融360分析师认为,这一方面是为降低多层通道嵌套、“抽屉协议”、“影子银行”等带来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资管公司普遍成立时间短,且主要由券商、基金公司负责运作,属于高风险体系,与银行理财的低风险定位不符,此举表现出银监会对于风险的谨慎态度。
“相比于券商资管计划,信托与银行同属银监会监管,监管层相对容易识别信托计划持有的非标资产;若穿插券商资管通道,监管层对底层资产的识别难度将增加,此举主要是为了将底层资产摆在台面,让监管层看得更清楚。”民生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李奇霖称。
“就整体影响来看,由于目前市场上采用多层嵌套的产品数量较大,银监会肯定不会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增大市场流动性风险。因此处理方式估计仍然是存量不纳入监管范围,采取严控增量的做法。在不清楚监管具体要求的情况下,银行可能会大幅减少该类产品的发行。”在谈到该项规定的影响时,魏骥遥表示。
剑指高杠杆:
分级理财产品遭禁
《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禁止发行分级产品。分级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按照本金和收益受偿顺序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划分为不同等级的份额,不同等级份额的收益分配不按份额比例计算,而是由合同另行约定,按照优先与劣后份额安排进行收益分配的理财产品。
“虽然大多数银行所发行的分级产品杠杆倍数较为保守,但也有极个别银行发行的极少量分级产品的次级端杠杆倍数高达10倍。尽管该类产品也以净值型产品的形式发行,但其优先端的投资期限较次级端短,也就是说,在次级端不变的情况下,优先端的产品存在滚动发行的情况,也有存在资金池运作的可能。所以,高杠杆和可能的资金池运作是监管层叫停分级产品的主要原因。”普益标准研究员魏骥遥分析称。
融360分析师认为,禁止发行分级理财产品,一方面是防止资金通过分级加杠杆流入债市而增加风险;另一方面,近期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推广高净值产品,银行理财产品“长得”越来越像基金,新规落地后,这种趋势将得到遏制。
记者通过采访得知,目前市场上存续的此类结构化产品数量比例并不高,根据普益标准数据库进行的粗略统计,其不到0.5%。从存续规模看,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所占比例较高,高于城商行。
“由于分级理财产品在银行理财产品中所占比例并不大,因此这道禁令的影响较为有限。”融360分析师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