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债转股将被作为降杠杆的举措之一进行试点,这标志着时隔17年新一轮的债转股正式开启。
第一轮债转股是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环境恶化,四大行金融风险严重,根据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数据显示90年代中后期四大银行净利润整体呈现下滑趋势,不良率在20%以上。其中,中行1999年不良率高达39.34%,远高于国际关于金融业不高于不良率10%的警戒线。在此之后,4大AMC相继成立,收购不良资产达1.4万亿元,并完成了580多家的政策性债转股企业的评审和协议签订工作,转股金额高达4050亿元。第一轮债转股具有极强的政策性。
新一轮的债转股与99年的债转股相同之处是:银行先行转让债权,再在承接方层面转股,最大的区别是:1、承接方的资金来源不同,第一轮资金来源是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债券及向央行贷款,新一轮更多地是引进市场化资金2、实施路径不同,新一轮由银行主导,但银行不能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需转让给第三方或者成立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3、新一轮的债转股更加市场化,是否进行债转股、转股资产类别、转股定价等都是由银行自主决定的。4、新一轮债转股更加法治化,政府不得干预市场化债转股的具体事务。政府在市场化债转股中的职责定位,就是制定规则,完善政策。市场化、法治化是新一轮债转股的突出特征。

新一轮债转股指导意见下,首个债转股试点案例成功落地:
10月16日,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由建设银行主导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成功落地。这是全国首单成功落地的地方国企市场化债转股项目。锡业股份也由此成为A股第一家直接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上市公司。此次债转股采用基金模式引入社会资金,首期募集50亿元,基金总规模将达100亿。该基金将由建行旗下的建信信托负责管理。建行会出一部分资本金,但主要还是向社会募集资金,如险资、养老金、券商以及银行理财等。建行预计,到2020年云锡集团将以收入不低于819亿元、利润总额不低于23亿元的业绩使得投资者能正常退出。
此次试点债转股项目值得注意的是:1、主控权由建行掌握,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度明显降低。预计随着银行设立专门机构进行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度预计会更低;2、本次云南锡业转股债权全部为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类贷款,主要出于降低企业杠杆率的考虑,放开了对债权质量的要求;3、实施机构是建行下的子公司--建信信托。这样使用子公司设立基金模式的优势是:一方面可以将风险进行隔离,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将债转股的利益保留在本行体系内。
短期内债转股将以个案和试点为主,中长期内逐渐演变为常态化的资产处置方式之一,总规模预计将达到万亿级。对于银行端来说,意味着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得以调整,变成了对企业的股权投资,这对缓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增长态势,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资产结构,都有积极意义。但是每一项改革政策都不会十全十美。银行应用市场化手段去推进,遵守相关配套制度和法规,主动化解债转股的风险,将其作为银行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业务结构、推进业务创新的一个新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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