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新一轮债转股时隔17年之后大幕又再次正式拉开。而随着新一轮债转股的拉开,债转股理财产品也将陆续问世,而随着招商银行首次发声将推出投资市场化债转股方面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的前景得到了市场的关注。
在当前企业负债率高企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债转股与此前行政性债转股最大的不同是新一轮债转股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以及资金来源不同。单就指资金来源不同而言,此前债转股资金来源主要通过财政部担保,商业银行发行债券及向央行贷款,而本轮债转股资金来源更多是以社会资金进行参与。
目前,我国大资管行业仍以银行为主,且商业银行的信息优势和相对较低交易成本的优点使得商业银行在参与债转股时优于其他机构。另外,商业银行天然的稳健投资路线使得银行系债转股理财产品的风险相对可控些。由此,当社会资金参与债转股时,银行理财资金自然而然成为此轮债转股重要资金来源之一,随之而来的则是各家商业银行债转股理财产品的争相发行。
商业银行发行债转股方面理财产品,更多的考量方面或将放在在产品期限、投资对象及投资起点与产品结构设计以及风险揭示上。首先,就产品期限而言,产品端与资产端期限的匹配一直是监管重点强调的要点之一,避免理财产品期限错配。而债转股要求的久期比理财更长的性质注定了该类理财产品长期限的特质。其次,就投资对象及投资起点与产品结构设计方面而言,风险和久期不匹配是理财产品为债转股融资的主要问题。因此此类理财产品对于客户类型的要求较高,通常选择的是具有一定风险承担能力的高净值客户,私人银行客户居多。对于普通客户,由于参与债转股的风险较大,而在目前刚性兑付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更多的可能是通过优先级的结构化产品设计来提高普通客户的参与动力。而从今年上半年银监会窗口指导此类产品以及监管对于债转股的鼓励态度来看,此类产品通过结构化设计的前景仍不够明朗。最后,从风险揭示或信息披露而言,预计监管会对此类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更为严格,除去目前主流的发行、成立以及到期公告外,更主要的重点将会是放在存续期内产品运行状况的披露,以期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保证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抛开对债转股理财产品的产品设计的多重考量外,商业银行在选择债转股企业时也需对其进行严格甄选。债转股面临的风险更多是源自于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问题,商业银行的信息优势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重点应放在对于债转股企业进行层层选拨上。通过对优质企业实现债转股,实现投资者权益最大化,从而促进该类理财产品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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